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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起了特早
詭異的是,這麼濕冷的假日早晨,是應該睡到自然醒
尤其是在前一晚還這麼晚睡的情況下...

弄了一杯咖啡,土司是樓下早餐店的,在報告開始寫之前,選了一張好久沒聽的 EGALES hell freezes oever ,這張專輯首首都是精選,我都非常喜愛.

經典的 Hotel California 前奏雖然落落長,但這卻是吸引我注意這首歌的第一個點,尤其是要成為一個還算屌的吉他手,彈奏這一段是必備的技能,不練一下是不行的。

而我非常喜歡Love Will Keep Us Alive,尤其當我知道那是貝斯手Timothy B.Schmit所演唱的,那有點先入為主,原因是我曾經練過一點點的Bass,或許一個樂團中吉他手總是耀眼,但我卻是先注意貝斯手的表現。

現在,這首歌非常適合我現在的心情。


我喜歡音樂的大部分原因,是非常現實的,接觸音樂完全是為了演出。
在台上,人家點的歌你都不會,儘只Repeat著壓寶箱內的那些歌曲,那是很容易過氣的。

你知道,混演藝圈的最怕過氣了....XD

現在如果只彈民歌,不來點五月天或是伍佰,可能會很遜。
就算會有機會遇上知音,知音會不會因為怕暴露情緒,顯現出自己的年齡層而壓抑住心中那股喜悅?

但,經典就是經典,並不會因為歲月流逝而少了什麼。

我曾經去聽過一場懷舊經典民歌演唱會,演唱會裡大部分都是比我們年長一些的,本來想說整場會不會一直有著一種跟長輩吃飯的氣氛,但顯然我是想太多了,從他們的臉上,感動跟快樂卻是那麼的直接,我想黃大城跟王海玲就是他們那個時代的周杰倫跟蔡依林吧...

Anyway , 現在喜歡音樂只是希望自己聽了爽.


雨好像停了,我的報告要開始了...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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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r. 提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